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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农村地区防疫药械“两保一稳”工作视频会,就做好当前农村地区疫情用药用械保障供应进行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孟祥东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5个方面采取16条举措,加强农村地区防疫药械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等工作,全力保障“双节”期间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用械需求。
一、全力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1、督促零售药店应开尽开,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送药下乡,加大对农村地区防疫药械的投放配额,按要求设立“防疫药品专柜”,集中摆放“四类药品”并醒目标识。
2、鼓励零售药店实行退烧药拆零限量销售,在拆零限量销售中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销售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落实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重点药品购进、储备和供应情况。
4、督促零售药店将联系人联系电话或微信等信息推送给乡镇街办和村委会,建立双向联系,及时掌握购药需求,保障农村地区药品供应。
5、加强与省药监局、工信部门等配合协调,动态了解西安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四类药品”情况,及时向药品经营企业反馈、推送相关信息,做好药品购销协调工作。
二、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6、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进货渠道关、产品质量关。
7、加强购进渠道管理和药学服务,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要求;对其它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严格落实规定,严防产品流弊。
8、开展“四类药品”及抗原试剂等药械专项抽检,严查未经注册、过期等防疫产品,及时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进行后处置。
9、加强网络药品销售监管,强化违规行为监测,对查处的违规企业(个人)综合采取约谈、下架违规药品、删除违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函告平台关停网店等措施,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三、加强药品价格监管
10、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
11、加强与各级保供稳价工作机制部门间联动配合,密切关注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障全市农村地区涉疫药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开展线上线下执法检查行动,依法立案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销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黑市”高价销售“四类药品”和试剂等违法行为。
13、严格执行从严从快将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要求,将疫情期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严重违法主体列入失信名单,以强有力的手段支撑“两保一稳”工作。
14、畅通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关切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五、加强宣传引导
15、发挥零售药店和驻点执业药师作用,为购药群众提供防疫用药合理建议,提醒群众严格按说明书用药,做好健康管理。
16、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