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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在全省2016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评价中进入I类检验机构
近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告,公布了包括9家国家级质检中心在内的全省54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2016年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的结果。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以总分第3名的成绩进入I类检验机构行列。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的对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检验机构进行有效分类监管的有效措施之一。评价工作通过对检验机构资质、人员、量值溯源、抽样、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科研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考核得分,排名。评价结果反映了检验检测机构在日常检验、综合管理和科研创新等方面的综合实力。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构遴选的重要依据,各级质监部门优先选择I类、Ⅱ类机构承担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性质的检验任务,适当选择Ⅲ检验机构承担任务,不安排Ⅳ类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的工作任务。
这项工作自2012年以来,已经开展5次,西安质检院2015、2016连续两年评价为I类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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