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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五步法”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3-11-06 13:46:10 浏览:214 字体: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1号令)发布以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宣传贯彻《办法》与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统筹部署,落实宣贯责任

制定印发宣传贯彻《办法》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细化15项具体任务,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制定本部门本区域的宣贯计划,确保宣贯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培训,开展全员学法

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好各类培训,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将《办法》列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一周一法、一月一考”活动,纳入市局“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平台”,随机对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抽查考试;举办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各区县(开发区)局共计814人的《办法》集中培训;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各区县(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抓好日常培训,做到经营主体和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


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工作群、重要节点时段以及送《办法》到基层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县各级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办法》系列解读。开展“四进”“四有”活动,即进市场、进超市、进门店、进社区,有标语、有文本、有图册、有意识,已发放《办法》单行本、宣传册5365份,不断增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共促《办法》落实见效。


打牢基础,狠抓新规落地

针对《办法》相关新要求,突出摸底普查、制度建设、完善机制等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办法》筑牢根基。开展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及统一配送、连锁经营、批发企业再排查。突出重点环节和业态监管,做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贮存服务提供者、重点品种经营三个100%备案管理。已发放《关掉“美颜”,诚信经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2518份,引导商户自查自纠。


主动服务,提升质量水平

全市1081名网格员深入到399个监管网格之中,服务促进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高质量发展。开展农批市场夜查行动,指导完善 “双凭证”(查验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及 “一票通”(农批市场统一销售凭证格式)制度。打造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示范市场20家,并逐步全覆盖推广复制。不断探索和推进信息化追溯管理,融合全市“智慧农贸”平台和陕西省“陕生鲜”平台追溯数据,全市8家农批市场全覆盖接入“农批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上传数据。坚持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原则,指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派驻农批市场快检室实行“凌晨快检、清晨公示”机制,杜绝不合格品上市销售,今年以来共检测了94990批次。


(来源:西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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