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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6-30 09:19:15 浏览:179 字体: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罐车使用和检验安全、燃气和燃气用具质量安全、充装计量、无照经营查处等方面职能职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全面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及安全技术规范,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情况;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气瓶安全追溯系统使用情况。整治期间,工作人员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装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整治中,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充装许可证超期,站内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和超检验有效期使用,管理和作业人员无证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充装非本单位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不具备质量安全追溯性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报废气瓶,严禁充装气瓶外观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等行为。


在液化石油气罐车使用和检验安全整治中,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液化石油气罐车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检查;在无照餐饮场所专项整治中,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坚决依法查处。


在质量监督抽查中,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燃气具及零配件生产企业“应抽尽抽”,做到生产企业抽查全覆盖。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液化石油气、燃气具及零配件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直接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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