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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陕西片区宣贯培训班在西安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18 11:23:48 浏览:239 字体: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于2023年1月4日发布,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4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在西安举办《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陕西片区宣贯培训班,陕西、甘肃、宁夏、山西等四省(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黎萍与甘肃、宁夏、山西等省(区)部分参训人员座谈交流。



培训中,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工业与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处处长曹鹏介绍了全国机动车检验机构行业的基本情况、《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修订背景和过程,通报了后续重点工作。陕西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张雪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修订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及释义进行了逐条详细解读。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本次宣贯培训,加深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人员,及行业协会和机构负责人对新补充要求的理解掌握,为全面实施新补充技术要求,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


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陕西片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或)监管工作的工作人员,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和部分机动车检验领域资质认定评审员、技术专家,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最高管理者等约60人在主会场参训;其他机动车检验领域资质认定评审员、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在线上分会场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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