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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西安丨《实施方案》③:巩固拓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推行社会共治“四项举措”
发布时间:2023-04-12 15:01:56 浏览:315 字体:

拓展食安城市“西安经验”


1、探索研究食品新业态监管措施

聚焦预制菜、网络直播带货、代厨服务等新生食品业态,研究相应的监管措施,规范食品新业态经营行为。


2、探索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E平台

打造“透明餐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店,实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实现“餐前可溯源、餐中可监控、餐后可建议”。


3、推进企业主体责任培训考核智慧化

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线上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线上随机抽查考核机制。


4、组建“食安卫士讲师团”

在全系统遴选优秀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骨干,组建“食安卫士讲师团”,充分发挥“四员”作用。

①发挥“教练员”作用,对一线监管人员开展一月一次监管业务实操培训,持续提高监管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②发挥“研究员”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新措施论证工作。

③发挥“宣传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巡回宣讲,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

④发挥“检查员”作用,参与省、市组织的食品安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督导等工作。


5、上好校园食品安全“四堂课”

春秋两季开学前,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一线监管人员上一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实操培训课,组织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上一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课,指导学校食堂、学校用餐集中配送单位、校外托餐机构为从业人员上一堂餐饮服务操作和通用卫生规范培训课。开学后,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课。


社会共治“四项举措”


1、开展食品安全常态化宣传

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传统媒体+新兴媒体”齐发力的宣传活动,不断提振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每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LED屏滚动播放、开辟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实现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无遗漏”,生产经营场所宣传内容“时时可见、处处可见”,营造诚信经营、尚德守法的良好氛围。


2、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担机制。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单位投保率达到40%,食品流通单位达到7%,餐饮服务单位达到20%,食品加工小作坊达到50%。


3、推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聘请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社会监督员队伍不少于30人,市级层面不少于50人。


4、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

组织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推动全市餐饮服务质量提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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