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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舌尖上的年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3-01-05 12:20:41 浏览:310 字体: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8日全面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卫战”集中整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春节前后全市食品安全稳定。

此次集中整治,聚焦“守查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媒体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环节和品种,结合春节大宗食品消费特点,靶向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此次整治明确6大重点任务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集中整治

聚焦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方便食品、包装饮用水、婴幼儿辅助食品、固体饮料、糖果制品、元宵汤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群众消费量较大、风险较高的重点品种,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屡次抽检不合格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以及投诉举报集中、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着力整治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交叉污染风险高、过程控制不严格、原辅料来源不明等问题。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腐败变质原料或食品、过期原料或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高度关注“预制菜”等新食品业态,研究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强化食品销售环节集中排查

聚焦米面及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糕点、糖果、饮料、酒类、礼品盒装食品、民俗特色食品、速冻食品、进口食品等高风险和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加大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检查力度,严查“山寨食品”、来源不明食品、假冒伪劣和过期、感官性状异常食品,以及打着临期食品的旗号,销售过期食品或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销售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

持续做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小饭桌、学校集中配送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守牢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加大社会面餐饮监管力度,以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院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年夜饭”登记备案工作,严格落实承办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大网红餐饮监管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探索研究“上门代厨”等新兴服务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排查整治

聚焦母婴店、商超、药店等重点场所,加大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经营企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食品销售等信息,确保特殊食品可追溯;持续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督促企业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殊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排查防控风险,确保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安全。


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

持续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食品安全查验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入场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查验,完善入场销售者档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按要求组织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加大蔬菜、水果、肉类、蛋类、水产品、畜禽、酱油、食醋、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力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票索证等制度。


加大春节食品安全抽检力度

准确把握春节食品领域消费特点,聚焦群众消费量大的品种,以农贸市场、年夜饭订餐、节日聚餐等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靶向抽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分别完成不低于0.4批次/千人的抽检任务。


集中整治中,市市场监管局将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结合节日群众食品消费特点,紧扣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同时强化应急值守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振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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