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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食安办下发关于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正式公布2019-2021创建周期29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名单。其中,西安市顺利通过复审,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西安成功创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巩固和拓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结合西安实际,创新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和长效治理水平。在全国率先推行“两图两档一承诺”管理模式,圆满完成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两个零发生”,实行食品监管总仓做法被北京冬奥会借鉴。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连续8年获得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A级等次。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重点抓好了四个方面工作。
以党政同责为引领 凝聚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研究制定了“一措施一办法两清单”(《西安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西安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西安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每年将食品安全写入市委全委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每年对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凝聚多方合力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
以重大活动为契机 创新保障机制
在十四运会和特残奥会食品安全保障中,率先推行“总仓”管理办法和“清单化、台账式、责任制”管理模式。探索创建食品总仓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检测、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的“五统一”保障机制,被北京冬奥会借鉴。按照“一赛事一方案一团队”要求,对“全运村”接待点、酒店、比赛场馆、食品总仓、食品生产企业实行24小时驻点监管,确保赛事期间206.44万人次安全用餐,实现了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零发生”的目标。2021年以来,圆满完成了国家领导人视察、外国元首来访、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等219次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实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零”差错、事故“零”发生。
以系统施治为目标 增强治理效能
全面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设“智慧市监”一体化监管平台,着力打造“市局、区县开发区局、市场监管所、管理网格”四个层级管理体系和全市“一张网”智慧化监管模式。建立食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实施信用分级、信息公示、失信列异、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6项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模式,推动监管对象与监管人员片对片、点对点,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落实。创新推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文书使用规范》《执法人员管理规范》3项地方标准,逐步构建执法权责、执法程序、裁量基准等关键环节全覆盖的标准体系;持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快速鉴定等10项机制;深入开展“一周一法、一月一考、一季一交流”全员学法活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以多元共治为抓手 共建“食安西安”
充分发挥市食药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风险会商、行刑衔接、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持续健全食品监管全链条、监督检查全覆盖、责任落实无盲区的日常监管体系。食品企业诚信守法,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守食品安全防线,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推进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形成关注食品安全、崇尚健康文化、维护城市形象的社会风尚。
食品安全无小事,保障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西安市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新的起点,对标国家要求和先进地市经验,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风险管控,深化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基层建设,完善社会共治,进一步推进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管手段智慧化、法律学习常态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层阵地规范化、行政执法标准化等“六化”建设,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全力打造“食安西安”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