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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院开展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函[2019]203号)文件要求,西安市质检院针对“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开展了全省监督抽检工作。
我院接到任务后,安排相关抽检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局《通知》和《2019年陕西省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并依据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
本次抽检工作依照文件规定严格实行抽检分离原则。在西安、咸阳、宝鸡、汉中等地对生产领域以及市场销售领域进行抽样,抽样过程中,对随机抽查的产品逐个进行编号登记、签封,保证抽样单和产品信息保持一致,确保抽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于5月初如期完成抽样工作。在随后检验工作中,依据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和抽查实施方案对抽检产品进行严格有序检测,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多人核算,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严谨。我院工作人员在抽检过程中秉持依法、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按期圆满完成了本次省监督抽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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