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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关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的自查报告
西安市高新区环保局:
我院依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照《规范化指标》要求对所涉及的危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1.2017年我院实际产生检验废液2吨,废物代码900-047-49,委托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2.2018年我院已与陕西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液处置协议,有效期截止2019年1月22日;
3.我院已制定危废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台账、记录;
4.我院已设立独立的废液储存仓库,通风防腐设施完善,废液用25L聚乙烯桶分类存放;
5.我院废液转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度进行,记录清楚完善;
6.我院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涉及防火、危化品等领域,并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7.我院制定了危险废物防治责任相关制度,但未张贴,检查发现后已经整改。
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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