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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标委金[2016年]01号
关于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以下简称金属材料及制品专业组,SAC/TC374/WG23)是经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标准化的专业工作组。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相关要求和《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工作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专业工作组第一届届满,现开始启动专业工作组换届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第二届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征集范围
全国金属材料及制品专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检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和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在金属材料及制品专业领域生产、检验、使用、科研、管理或教学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该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请担任委员的人员需填写《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材料及制品专业工作组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由推荐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请委员申请人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粘贴照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一式四份,另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与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用于制作委员证书),一并邮寄至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秘书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
四、联系方式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秘书处: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198号 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邮编:710065
联系人:吕岩
电话:029-81771058 手机:18133905863
传真:029-81771009
电子邮箱:397878584@qq.com
附件:《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委员登记表》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金属材料及制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
201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