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宣传
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严禁”
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红包(电子红包)、土特产、名贵特产、消费卡、有价证券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考察等活动安排。
二、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参与组织“一桌餐”以及利用单位、企业内部食堂等违规宴请接待。
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物资供应、项目建设等事项。
四、严禁在证照办理、准入准营、招标采购、认证检验、审批评定、监督抽样、奖项申报、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行政监管服务中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或收受单位、个人好处及违规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严禁直接或间接向监管服务对象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推销企业产品和服务,以及利用工作便利向监管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借款、借车及其他物品。
六、严禁漠视监管服务对象利益和群众合理诉求,对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七、严禁违规在监管服务企业参股、任职或者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以担任顾问、专家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专家费、服务费等。
八、严禁利用职务或权力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利益,或者损害其他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合法权益。
九、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及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或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酒席,收受下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参与“黄赌毒”,从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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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型贪污中利用职务便利之认定